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教研
泰安二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1•3•5”工程
发布时间:2022-09-15 作者: 审核人: 新闻类别:[]

一、“1·3·5”工程的宗旨

青年教师肩负着二中的希望和未来。为了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全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依法治教,建功立业,我们启动青年教师“一年适应,三年胜任,五年成为教学骨干”的“1·3·5”工程,旨在造就一批既能秉承我校优秀的教学传统,又具有全新的教育理念,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的教学骨干。

二、“1·3·5”工程的实施意见

(一)第一阶段:新教师岗位适应期——一年“适应”

1.目标要求

(1)师德

熟悉“教育法”、“教师法”、“泰安二中教职工行为规范”、“泰安二中教学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十不准》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师德素养,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

(2)教学基本功

A .运用普通话教学,专业术语规范。

B .粉笔字及硬笔书写规范,板书设计合理。

C .熟练使用班班通教学设备。

(3)教学技能

A.教案规范,有教后反思。

B.正确使用教具,实验操作科学、规范。

C.具有一定的驾驭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

D.能够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并能制作课件。

E.掌握“说课”的基本思路。

(4)教学成绩

教学成绩应接近或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2.考核办法

(1)  师德形象:由级部考核,记A、B、C三等。

(2)  教师基本功:由学科教研室负责考核,记A、B、C三等。

(3)  教学技能:由教科所每学年举行的“新教师汇报课”进行综合评定打分,记A、B、C三等。

(4)  教学成绩:由级部组织考核打分,记A、B、C三等。

以上四项评定均为B级以上者(含B级)视为“适应”教师。记入教学档案。对不合格项应限期整改,视具体情况再作处理。

(二)  第二阶段:锻炼成长期——三年胜任

1.目标要求

(1)  师德形象

依法从教,师德高尚,敬业爱岗,仪表端庄。

(2)  教学基本功

A.普通话准确流利,专业术语规范严谨。

B.粉笔字及硬笔书法美观大方,板书设计科学。

C.熟练使用班班通教学设备。

(3)教学技能

A.教案规范,教学设计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

B.熟练运用教具,实验技能娴熟。

C.具备较强的驾驭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师生关系和谐。

D.较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具备较高的制作课件的能力。

E.“说课”能力较强,教材分析、学情把握到位。

(4)教学成绩

教学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年级的平均水平。

2.考核办法

(1)师德形象:由级部考核,记A、B、C三等。

(2)教师基本功:由学科教研室负责考核,记A、B、C三等。

(3)教学技能:由教科所组织3年教龄内教师“验收课”评选,分别记为A、B、C三等。

(4)教学成绩:由级部组织对第二、第三学年教学成绩考核打分,记A、B、C三等。

以上四项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者颁发“学科教学胜任教师”证书。未达到B级者,限期整改,记入教学档案并在评优、聘任时参照使用。

(三)第三阶段:创新发展期——五年成为教学骨干

1.目标要求

(1)师德形象

依法从教,师德高尚,敬业爱岗,仪表端庄。

(2)教学技能

A . 教案规范,理念先进。

B . 课堂教学:重难点把握准确,教学方法灵活,学生主体作用明显,教师诱导得当,机智、幽默,课堂效益高,具有创新意识。

C .“说课”能力强,熟知教材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中的地位作用,教材、学情把握到位,可操作性强。

D .对本学科高考要求有比较系统的研究。

E .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能独立制作较高水平的教学课件。

(3)教学成绩

教学成绩应进入全年级的前三分之一水平。

(4)教学研究

A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B .在市级以上教学研讨会上作过典型发言。

C .参与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独立科研能力。

2.考核办法

(1)师德形象:由级部考核,记A、B、C三等。

(2)教学技能:由教科所组织五年教龄教师进行“骨干教师评选课”验收,记A、B、C三等。

(3)教学成绩:由级部组织对第四、第五学年教学成绩考核打分,记为A、B、C三等。

(4)教学研究:由教科所认定、考核、记分,记为A、B、C三等。

以上四项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者颁发“学校骨干教师”证书,记入教学档案,在评优、聘任中优先考虑。

三、关于实施“1·3·5”工程的具体安排

青年教师培养是级部、教研组的常规工作,级部、教研组要全面规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等常规教学环节的跟进式指导;学科教研室主任要为其提供专业引领,在本学科内组织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学校教科所负责对青年教师的相关专业指标进行考核,并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行综合评定。

(一)关于师德形象

级部每学年五月一日前对教师进行考核。

(二)关于教学基本功

由各学科教研室主任会同各教研组长对本学科组教师进行考核,可采用比赛或听课的形式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结果报教科所备案。

(三)关于教学技能

1.由教科所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教学技能达标活动,分别记A、B、C三级。

2.“新教师汇报课”每学年十月下旬综合评定。

3.“验收课”每学年五月份进行。

4.“骨干教师评选课”每学年十一月进行。


版权所有@ 2012-2022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虎山东路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722号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5023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