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二中关于设立“助梦·成长”爱心基金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16 作者:校团委 审核人: 新闻类别:[]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爱心和责任心,建立学校助学、助困、奖学活动的长效机制,我校拟设立“助梦·成长”爱心基金。使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帮助别人的快乐,感受来自他人的爱,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使他们立志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感恩的心回馈社会,成为心中有他人、心中有责任感的优秀青年。

二、具体实施

(一)机构设置

1.成立“助梦·成长”爱心基金领导小组

组长:刘树刚

成员:魏学良高照亮魏树海张庆军王冲刘文涛

2.成立“助梦·成长”爱心基金管理小组

组长:王冲

成员:张金彬亓子成徐衍成张东惠刘国瑷、李楠刘强学生若干名

(二)基金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1.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求真务实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领导小组、捐赠者、老师及全体同学的监督。    

2.对受助、受奖同学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追踪,详细了解他们的学习和表现。对调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将调查结果按时向基金领导小组汇报。   

3.不断完善爱心基金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基金资金来源:

1.社会各界、国内外团体与校友个人的捐赠与资助。

2.在校教师、学生捐款、家长(委员会)捐款。

3.学生通过开展爱心义卖、书市等活动筹得的善款自愿存入基金。

4.拾遗钱财(无人认领的拾遗钱财)

(四)基金的使用

1.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突遇不幸急需帮助的学生。

2.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特长突出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3.用于开展慰问敬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实践活动。

4.依据捐赠者意愿和要求进行发放等。

(五)捐赠和资助的方式

1.向“助梦·成长”基金捐赠或资助可采取用现金或实物的方式,基金管理小组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去选择符合基金宗旨的各种公益事项和对象。

2.捐赠或资助款物可以直接交给基金管理小组成员,也可以从银行汇款。(以泰安二中爱心基金的名义申请账户)

3.捐赠者可根据个人意愿设立单项助学、助困、奖学基金,自己设定名称。如:x x x 助学金x x x 奖学金等。

(六)基金发放流程

1.首先依据捐赠者意愿,设定受助、受奖学生的条件。

2.依据受助、受奖条件,由各年级提供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学生名单。

3.由泰安二中爱心基金管理小组审核学生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基金领导小组审批。

4.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举行适当的奖、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管理监督

1.“助梦·成长”基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委派专人义务管理。

2.基金支出与收入有关凭证有三人见证签名。(备注:签名为真实姓名)。

3.基金定期在泰安二中网站上公布明细账目,并接受各界人士监督。

4.捐赠人有权向基金管理小组查询本人所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基金管理成员均为志愿者,不领取任何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6.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基金款物,如有违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鸣谢方式

1.凡捐赠者均在泰安二中校园网公布;

2.凡一次性捐款在100-500元或以上者,赠送荣誉证书。备注:对要求放弃荣誉证书者,本基金管理小组尊重其本人(单位)的意愿。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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