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财务软件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即指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要求2019年1月1日开始,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原有财务软件系统须进行升级。
预算金额为0.8万元。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为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要求,需要对现有财务软件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并对现有财务数据根据新制度进行调整,以满足新制度下的财务工作要求。
预算控制价为0.8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如期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交付或实施时间:以甲方提出的供货期为准,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售后维护,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及服务。
8.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一、(1)采购单位: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联系人:陈红燕
联系方式:0538-6231821